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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地毯式封闭式管理 海南城乡社区疫情防控有实招

2020-02-14 17:00:09来源:

人民网海口2月14日电(记者 席秀琴)2月14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在网上举行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场新闻发布会,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新闻发言人陈建洪就海南城乡社区疫情防控措施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在谈到当前海南城乡社区疫情防控的工作重点时,陈建洪表示,加强城乡社区疫情防控,落实以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其目的是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海南主要采取的策略是充分发挥社区动员能力,实施网格化、地毯式、封闭式管理,落实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和个人的疫情防控责任,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防止疫情输入、扩散、输出,控制疾病传播。

对城乡社区重点人员的摸排,海南按照“全覆盖、无死角、零差错”的原则,以社区(村)为单位,做好重点人员的筛查、登记和管理,落实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全覆盖”即依托社区(村)网格化、封闭式、地毯式管理,建立覆盖到人、覆盖到房、职能到位、责任到人的信息摸排机制;“无死角”即要深入细致排查所有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隐患;“零差错”即要建立严谨的工作标准和规范,确保准确无误。对不主动申报或拒绝接受社区防控措施的,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海南每天还做好新增重点对象健康服务管理和外省市来琼人员的登记工作。此外,会整合各类组织、各支队伍的力量,与网格员一起进行拉网式排摸,确保把重点人群找准、管好。同时也会通过海南省“新冠肺炎健康服务管理系统”、小程序、二维码等手段进行摸排。

陈建洪表示,摸排出来的对象,对近14天内没有症状的湖北省等疫情严重地区的返琼人员将对其进行居家隔离观察。将向其发居家隔离观察告知书,由网格员或基层干部通过“新冠肺炎健康服务管理系统”对其进行居家隔离观察。居(村)委会协同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上门测量体温(一日两次),询问其健康状况,并在隔离人员所在居住区醒目地方张贴居家隔离公告,明确隔离时间和隔离要求,呼吁小区广大业主或村民进行监督。同时,做好隔离人员的生活保障、日常消毒、卫生防疫、生活垃圾处置等服务工作,并确保14天的隔离要求。

对近14天内没有症状的其他省份返琼人员,在1天内主动向所在社区进行登记报备,实行自我居家健康监测管理,由本人每天自行测量体温(一日两次),并自觉居家隔离,做到不外出。机关企事业单位返琼职工由所在单位负责做好督促管理;无单位的人员由城乡社区网格员负责排查、登记和跟踪管理。

一旦居家隔离观察和自我健康监测管理的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要立即告知村(居)委会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按要求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隔离期间,将由社区(村)干部、网格员、基层民警、社区(乡村)医生、志愿者等要组成健康管理服务小组,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提供必要的无接触生活服务,严防隔离人员离开住房外出。

城乡社区疫情群防群控工作如何开展?陈建洪表示,城乡社区疫情群防群控核心在居委会。

一、由物业服务方负责对居住小区实行围合封闭式管理。

二、各居住小区实行一门进一门出或一门进出,安排物业保安或小区志愿者负责进出口和体温测量,对外地返琼人员实行登记报备,对本小区人员外出人员发放实名制出入卡(条)、非本小区人员禁止进入。电力、煤气、电器等维修服务人员应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个人信息,由居民亲自带领进入小区。

三、严格车辆管理,一般外来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紧急车辆与垃圾车、移动信号车等服务车辆除外)禁止进入小区。所有快递、外卖等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在小区入口处转存取。

四、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在封闭管理期间,一律停止房屋出租和办理租赁手续。对拒不配合的居民和物业公司,由居委会协调社区民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非本单元楼(栋)居民不得进入(防疫消毒与公共保障人员除外)。小区居民如发现身体出现“发热、咳嗽、全身乏力”等异常症状,应主动第一时间向居委会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报告,并佩戴好口罩,及时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随行陪同就诊人员也需做好防护,防止感染。

六、对发现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小区,要立即实行硬封闭,楼房1例封单元,2例封整楼,3例封小区,平房对四邻进行封闭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