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国际新闻 >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20-05-20 09:00:08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0-050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

  (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96,381,9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6元(含税)。

  (二)自上述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方案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496,381,9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3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5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2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0年5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16层

  咨询联系人:易华

  咨询电话:0371-69158399

  传真电话:0371-69158399

  七、备查文件

  (一)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5月20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0-051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40号)文件,公司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批复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148,914,594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配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