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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河南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

2019-12-29 12:00:00来源:

12月2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聚焦脱贫攻坚 守住兜底保障底线”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20年1月1日起,我省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提标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260元,惠及全省314万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50万特困供养人员从中受益。

不断加大保障资金投入,织密扎牢兜底保障安全网

据河南省民政厅副厅长尚英照介绍,我省2019年共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0.5亿元,艾滋病患者和受艾滋病影响人员生活定量补助资金1.18亿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7.6亿元,织密扎牢兜底保障安全网。

全省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从2016年的不低于2900元提高为2019年的不低于3860元,增幅为33%;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016年的不低于127元提高为2019年的不低于166元,增幅为31%;特困人员生活年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提高。

社会散居和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最低补贴分别由700元、1100元提高至950元、1350元,并首次将孤儿保障范围扩展到高中以上学历在校生。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让老有所养。尚英照介绍,目前,我省积极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为全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至500元不等的高龄津贴,惠及全省226万老年人,2019年下拨中央和省级资金4.8亿元支持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下达中央和省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9.4亿元专项用于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年底前,全省将新建1000多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全省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达1.4万个。

此外,我省还在积极打造“15分钟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在城市社区广泛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多样化养老服务。目前全省已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63个,服务入网老人340多万。

2020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再提高

目前,我省已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77.13亿元,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等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从2020年1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26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86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178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提标后,2020年的农村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分别较2019年增长10.4%和7.2%。

同时,扩大低保对象范围。2020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于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于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群,采取增发低保金等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

来源:河南日报

策划:焦森森 李海峰 责编:师宝华 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