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国内新闻 >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濮阳县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BOT项目的公告

2020-05-12 10:00:01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0-047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濮阳县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BOT项目的公告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由公司与濮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开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濮阳县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BOT项目”(采购项目编号:2019-12-6)中标人,中标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价格为67.5元/吨。

  一、项目主要情况

  (一)项目名称

  濮阳县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BOT项目。

  (二)项目地址

  本项目拟选址在濮阳市濮阳县静脉产业园内。

  (三)建设规模

  项目总规模为1000吨/日,分两期建设,一期处理规模为600吨/日,终期处理规模达到1000吨/日。

  (四)投资估算

  一期工程总投资约37617.00万元。

  (五)运作模式

  该项目采用BOT(建设一运营一移交)模式运作,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濮阳县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单位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在合同期限内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移交等职责;项目特许期结束后将本项目经营权无偿移交给政府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

  (六)合作期限

  30年(含建设期2年)。

  (七)回报机制

  垃圾焚烧发电售电收入及政府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

  二、项目采购人情况介绍

  该项目采购人为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地址为濮阳县建新路中段。

  机构主要职能: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防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城市道路、桥涵、排水、污水、雕塑小品、公厕等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城区公共绿地及环境绿化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城区环卫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区防洪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垃圾临时堆放点、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厂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监督路灯、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负责“门前三包”、道路全天清扫保洁、公厕保洁制度的落实;负责城区内垃圾的集中清运;负责城市维护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全县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作为中标人,顺利实施该项目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中标人情况

  (一)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朱红兵

  注册资本:肆亿玖仟陆佰叁拾捌万壹仟玖佰捌拾叁圆整

  住所: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16层

  经营范围:环境及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城市给排水、污水综合处理、中水利用、污泥处理;热力生产和供应;垃圾发电;水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土壤治理、固体废弃物治理、餐厨垃圾处理、资源综合利用、生态工程和生态修复领域的技术研究与科技开发、设备制造与销售、工程设计与总承包建设、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技术服务;高速公路及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投资与运营;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道路清扫保洁、绿化管护;物业管理;苗木种植;园林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濮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纪元

  注册资本:陆拾陆亿圆整

  住所:濮阳市五一路与历山路东南角建苑商务中心七楼

  经营范围:根据授权,负责濮阳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及相关业务;国有股权持有、投资及运营;企业重组及产业并购组合;企业及资产(债权、债务)托管、收购、处置;重大经济建设项目投融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濮阳开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鲁彦青

  注册资本:肆拾亿圆整

  住所:濮阳县解放路295号

  经营范围:对交通、水利、能源、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投资、建设、管理和经营;对金融及类金融、创业和产业投资基金;电子商务、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现代物流业、养殖业等优势产业进行控股、参股投资、管理和经营;对土地资源进行储备、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房屋;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对所属国有资产依法经营、管理和运作国有资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项目风险提示

  根据《中标通知书》要求,公司应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并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因合同条款及项目实施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