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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证监局连开罚单 3家券商同天遭罚

2020-09-12 16:30:04来源:金融界
湖北证监局连开罚单 3家券商同天遭罚湖北证监局连开罚单 3家券商同天遭罚

财联社(深圳,记者 覃泽俊)讯,9月11日,湖北证监局对3家券商分支机构开出4张罚单。万和证券、新时代证券、民生证券等3家券商湖北地区分支机构因内控、合规等问题遭到湖北证监局处罚。其中,万和证券湖北分公司时任负责人还将到湖北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从处罚原因来看,万和证券湖北分公司存在违规荐股、代客理财等内控问题,因此监管对分支机构和责任人都进行了处罚。新时代证券分支机构存在人员违规替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交易。民生证券武汉分公司存在负责人兼任合规人员问题。

今年以来,针对券商分支机构的处罚较2019年来有所增加,监管部门对各地分支机构的现场检查力度也正在提升。

万和证券湖北分公司及时任负责人遭罚

处罚显示,经湖北证监局调查,万和证券湖北分公司存在公司时任负责人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违规买卖股票,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公司向监管部门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和遗漏;公司时任负责人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违规向客户推荐股票;公司时任负责人离岗未报备并在强制离岗期间仍然履职等违规行为。

湖北证监局认为,违规行为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未能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公司时任总经理帖花卫是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行政监管措施。

时任万和证券湖北分公司总经理帖花卫也被湖北证监局处罚。湖北证监局指出,贴花卫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以及时任万和证券湖北分公司负责人,存在借他人名义买卖股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行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2005年)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同时,湖北证监局认定贴花卫对万和证券湖北分公司内控不完善负有直接责任。

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88号)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贴花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于2020年8月19日上午9时到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新时代证券湖北一营业部代客户炒股遭罚

9月11日湖北证监局发布的另一份罚单指向从业人员。湖北证监局调查发现,冯丽娟在新时代证券宜昌东山大道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交易的行为。

湖北证监局指出,冯丽娟的行为构成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号)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禁止性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33号,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冯丽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民生证券武汉分公司合规管理不达标

9月11日湖北证监局的第三份罚单与分支机构合规有关。湖北证监局调查发现,民生证券武汉分公司负责人兼任合规管理人员,导致合规管理人员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职务;合规管理人员资质不达标。

湖北证监局认为,民生证券武汉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民生证券武汉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分支机构监管趋严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持续重拳出击,处罚力度较2019年略有增加。因“内部控制不完善”、“现场检查时发现违规”等问题,据财联社记者不完全统计,包括中信证券,西南证券,国元证券,中银国际今年来等都因营业部内控问题遭处罚。 民生证券本次遭罚的分支机构合规管理也是处罚的重灾区。8月以来,湘财证券、国融证券因合规问题遭监管处罚。

早在2017年10月,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正式施行,对券商合规管理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旨在指导证券公司有效落实管理办法,提升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水平。

《合规指引》是自证监会2017年6月发布《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进一步推进,从“合规管理职责、合规管理保障机制、自律管理”等方面要求券商强化全员合规、优化合规管理组织体系。

财联社翻阅《合规指引》发现,其中明确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自营、投资银行、债券等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人数在15人及以上的分支机构以及证券公司异地总部等,应当配备专职合规管理人员。

券业人士表示,2020年以来监管对券商内控、合规的要求有所提升,证监局定期会抽签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