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2010年3月18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一家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中融人寿秉持"应变、融和、创新、超越"的经营理念,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专注于人身保险市场的全面拓展,不断探索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通过自身的持续努力,为逐步富裕起来的中国民众提供周全的保险保障服务和专业的理财增值服务。
【典型案例】
中融人寿电话中心接到一件来自台湾的理赔报案,报案人王先生称其父亲于3天前不幸在台湾病故,遗留有一份保险合同。该保险是其父亲3年前在上海购买的,合同没有指定身故受益人。
王先生报案后,立即收到一条报案成功的短信,当天下午就接到了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的联系电话,由于是在台湾地区出险,理赔材料相对复杂,理赔人员给予了王先生专业的指导和建议。一月后,王先生利用来上海处理后事的机会,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由于理赔材料齐全、合规,王先生在第二天就收到保险公司的理赔结案通知短信,理赔款也于当天到账。
【案例分析】
1.《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2.监管《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在接到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保险事故通知后,应当及时告知相关当事人索赔注意事项,指导相关当事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由此可见,及时报案能使客户得到保险公司的专业指导,有效提升理赔时效,避免走弯路。同时,及时报案能够使保险公司尽快核实保险事故,提升理赔处理效率。
本案例客户能在短期内拿到理赔款,归因于客户出险后及时报案,提前让公司知悉了出险信息,同时也在第一时间得到了保险公司的专业指导,理赔材料齐全,避免了不必要的弯路。
【风险提示】
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出险后能及时获取理赔服务,中融人寿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
1.出险后及时报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应及时报案,通知保险公司。
2.报案时详细描述保险事故。报案人应当向保险公司清晰、详尽说明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出险经过等情况。
3.报案有如下途径:
(1)拨打全国客服电话400-818-6636;
(2)前往当地营业网点的柜面报案。
4.及时理赔申请。报案后,受益人应按照合同规定、保险公司的理赔指导和提示,做好理赔材料的收集,及时提出理赔申请,以便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