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T在两个月前悄悄地提出了一项提案,该提案将允许互联网 “快速车道”,但由于消费者坐在驾驶座上,因此突然引起了广泛关注。
该提案将重新建立对 “付费优先化” 的普遍禁令,这是快车道的行话,除非消费者授权更高的速度来提供首选服务。AT&T负责联邦监管的高级副总裁兼公司首席隐私官鲍勃·奎因 (Bob Quinn) 在7月17日的博客文章中概述了这个想法。在周一发布的华盛顿邮报文章之前,人们很少注意到这一点。
奎因 (Quinn) 指出,美国电话电报公司 (AT&T) 支持2010开放互联网命令,该命令在1月中被联邦法院否决,该公司已向联邦通信委员会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提交了评论,支持一项禁令 “付费优先化-ISp [Internet服务提供商] 将数据包优先于消费者的最后一英里宽带Internet访问服务,而无需由消费者进行优先化。”
从表面上看,AT&T的立场将消除网络中立倡导者的一个关键抱怨,即当前允许 “快速车道” 的规则提案将允许isp与足够有钱的内容提供商削减有利可图的交易,从而使其他所有人都落后。
在辩论的另一端,电子前沿基金会 (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主张FCC将isp重新归类为受公用事业监管的 “普通运营商”,就像旧的座机电话公司一样,但 “宽容” 以限制其应用。笨拙的法规从未用于互联网。
“因此,当我们呼吁fccco做正确和明智的事情并重新分类 (isp作为普通运营商) 时,我们必须同时要求FCC明确拒绝任何旨在创造公平和公平竞争的电信法规,'' EFF在博客文章中写道。
拟议的FCC规则将允许所谓的 “快速车道” 收到了大约150万条评论,从针对电缆公司的亵渎言论到法律摘要。公开讨论期于星期一结束。对阳光基金会的评论进行的分析发现,几乎没有1% 支持规则提案。在大多数情况下,互联网服务提供商 (isp),包括at & t及其同行Verizon,时代华纳有线和康卡斯特 (Comcast),以及一致的行业组织和共和党议员,都支持该规则,但几乎没有其他人支持。
辩论已逐渐从模糊的 “净中立性” 概念转变为边缘提供商和激进主义者的呼吁,要求将isp重新分类为受《联邦通信法》第二章更为严格的FCC监管的公用事业。一些参议院民主党人支持Title II法规,许多 “边缘提供商” 也支持该法规,这是监管机构对使用互联网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企业的术语。许多成功的公司,例如Etsy,都强烈要求重新分类,声称如果推出时以负担不起的 “快速车道” 为规则,它们就不可能扎根。
Isp争辩说,对它们进行监管,就像旧的座机电话公司willstimie对更大的宽带基础设施进行投资一样,即使仅仅是因为不确定性肯定会遵循如此重大的监管重新排序,并且实际上将isp转移到允许付费优先排序的监管框架中。
FCC主席汤姆·惠勒 (Tom Wheeler) 表示,该委员会在现有法规名称下拥有足够的权力来保护网络中立性,但在回应参议院民主党人的信中,他写道: “委员会也在认真考虑采用以《通讯法》第二章为基础的规则,以作为我们法律权威的基础。”
网络中立倡导者认为,联邦法院推翻了FCC 2010开放互联网规则的裁决,这表明该委员会先前的规则对于监管isp是合理的,但除非isp在标题II下被重新分类为 “普通承运人”,否则无法执行。
Wheelerh表示,该委员会将在今年年底之前决定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