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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03 10:00:01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0-022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通知形式发出。

  (二) 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0年4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签署《城发水务(漯河)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红兵先生、李明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主要内容为:公司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了漯河市马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投标,2019年12月24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了漯河市马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评标结果,确认由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该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为顺利推进漯河市马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的建设、投资和运营,依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拟签署《城发水务(漯河)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城发水务(漯河)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城发水务(漯河)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子公司河南城发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与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红兵先生、李明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主要内容为:子公司河南城发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水务”)拟与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城发”)签订《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

  1.合同货物和服务

  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项下的设备及服务,包括:

  (1)城发水务根据合同规定须向漯河城发提供的一切设备(包括设备主体、设备附件、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含易损件/消耗性材料,下同)、专用仪器仪表和工具等、专用软件、技术文件(含技术资料)和相应材料,以及货物的包装运输、装卸、仓储等;

  (2)城发水务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服务,包括:设计(含系统设计和接口设计)、设计联络、工厂设计、工厂检验、出厂验收、现场安装指导、系统调试、联调、项目管理、接口管理、培训、试运行、验收、技术支持、质量保证期内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及合同中规定城发水务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2.合同价格

  双方同意漯河城发接受城发水务提供上述货物和服务的价格为含税价人民币4490.38万元,其中:设备含税价4306.00万元,安装服务含税价184.38万元。

  合同价格为现场交货价,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3.付款方式

  采用分阶段支付的方式。城发水务在完成相应合同义务后以书面形式要求漯河城发付款并向漯河城发提交有关单据,漯河城发按合同规定审核后支付,支付货币为人民币。

  4.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货物到达工地且开箱检验并出具检验记录文件之日,成为漯河城发的绝对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不免除城发水务的质量责任。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出竣工验收证书之日止由城发水务及施工安装单位承担。在此期间之内, 城发水务应对货物或部分货物不论由于什么原因而可能出现的任何损失和损坏负责,弥补费用自理。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子公司河南城发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与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红兵先生、李明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主要内容为:子公司河南城发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水务”)拟与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城发”)签订《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

  1.合同货物和服务

  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项下的设备及服务,包括:

  (1)城发水务根据合同规定须向漯河城发提供的一切设备(包括设备主体、设备附件、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含易损件/消耗性材料,下同)、专用仪器仪表和工具等、专用软件、技术文件(含技术资料)和相应材料,以及货物的包装运输、装卸、仓储等;

  (2)城发水务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服务,包括:设计(含系统设计和接口设计)、设计联络、工厂设计、工厂检验、出厂验收、现场安装指导、系统调试、联调、项目管理、接口管理、培训、试运行、验收、技术支持、质量保证期内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及合同中规定城发水务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2.合同价格

  双方同意漯河城发接受城发水务提供上述货物和服务的价格为含税价人民币 1859.58万元,其中:设备含税价 1780.00万元,安装服务含税价79.58万元。

  合同价格为现场交货价,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3.付款方式

  采用分阶段支付的方式。城发水务在完成相应合同义务后以书面形式要求漯河城发付款并向漯河城发提交有关单据,漯河城发按合同规定审核后支付,支付货币为人民币。

  4.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货物到达工地且开箱检验并出具检验记录文件之日,成为漯河城发的绝对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不免除城发水务的质量责任。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出竣工验收证书之日止由城发水务及施工安装单位承担。在此期间之内, 城发水务应对货物或部分货物不论由于什么原因而可能出现的任何损失和损坏负责,弥补费用自理。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拟于2020年4月20日15:00在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城发水务(漯河)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协议;

  (五)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采购总承包合同;

  (六)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采购总承包合同;

  (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0-023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0日以书面和专人通知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0年4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签署《城发水务(漯河)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王照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参与投标污水处理项目,有助于公司在污水处理领域业务的开展。公司与联合体成员及作为政府授权出资代表的关联法人共同投资建设漯河市马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污水处理项目,是为了充分发挥各自在行业、技术、市场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审议《关于签署〈城发水务(漯河)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城发水务(漯河)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子公司河南城发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与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王照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

  1.子公司与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河南城发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与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子公司河南城发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与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王照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获得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

  1.子公司与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河南城发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与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城发水务(漯河)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协议;

  (五)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采购总承包合同;

  (六)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采购总承包合同;

  (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0-024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城发水务(漯河)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本次交易为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城发环境”)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水务”)、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城发”)签订《城发水务(漯河)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出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城发水务(漯河)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以下同)(以下简称“城发水务(漯河)”)。根据股东出资协议,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9,958,192.00元。

  2.公司与本次协议签署方漯河城发同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背景

  公司与中持水务以联合体形式参与了“漯河市马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的投标,最终中标。依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作为甲方、中持水务作为乙方、漯河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漯河城发作为丙方拟签署《股东出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城发水务(漯河)有限公司,推进漯河市马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的建设、投资和运营。

  (二)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中持水务、漯河城发签订《股东出资协议》,约定以货币(人民币)形式共同出资人民币叁仟柒佰捌拾贰万陆仟元整(¥37,826,000.00)设立城发水务(漯河)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城发水务(漯河)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

  根据《股东出资协议》,城发水务(漯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826,000.00元。其中:甲方城发环境认缴注册资本数额为人民币29,958,192.00元,占注册资本金的百分之七十九点二(79.2%);乙方中持水务认缴注册资本数额为人民币302,608.00元,占注册资本的百分之零点八(0.8%);丙方漯河城发认缴注册资本数额为人民币7,565,2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20%)。

  (三)关联关系

  公司与中持水务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公司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专业环保板块公司,漯河城发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和漯河城发均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城发水务(漯河)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红兵先生、李明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00MA40T8LE29

  住所: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与嵩山路交叉口中国银行大厦16楼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涛

  注册资本:贰拾亿圆整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12日

  营业期限:2017年04月12日至2047年04月11日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的建设及管理;城市绿化的建设及管理;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与利用;污水处理、静脉产业园、城市新环卫、垃圾发电等城市公共服务性项目的建设及管理;公益项目的建设及管理。

  股权结构: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00.00万元,持股比例50%;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00.00万元,持股比例50%。

  (二)历史沿革

  2017年2月9日,漯河市人民政府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漯河市人民政府指定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河南投资集团指定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按照经营性资产和对等货币以50%:50%共同出资成立漯河城发。

  2017年4月12日,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漯河城发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1100MA40T8LE29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住所为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与嵩山路交叉口中国银行大厦16楼,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

  (三)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漯河城发于2017年4月成立,近三年主要负责漯河市沙南、沙北、马沟三个市级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和管理,其中沙南、沙北污水处理厂为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首期出资资产,日处理污水分别13万吨、6万吨;马沟污水处理厂为漯河城发新建项目,2018年8月正式运营,日处理污水5万吨。漯河城发与漯河市城市管理局分别就沙南、沙北、马沟三个污水厂签订了运营协议,漯河城发根据实际处理污水量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漯河城发2018年度、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2019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和漯河城发均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经核查,漯河城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股东出资协议》其他主体介绍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996165533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区2号楼四层402室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许国栋

  注册资本:人民币14461.44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31日

  营业期限:2011年04月02日一无限期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置相关技术;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环保工程承包;提供环保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支持;销售自行研发产品、环保设备、仪器成套;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污染治理;城市公用设施的综合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及规划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中持水务股东情况(截止2019年9月30日):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37%,持股数35,240,397股;启明创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92%,持股数10,008,600股;自然人股东许国栋持股比例4.36%,持股数6,300,000股;苏州纪源科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3.89%,持股数5,628,251股;上海联新二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2.40%,持股数3,470,003股;苏州启明创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2.09%,持股数3,027,010股;SCC VENTURE 2010 (HK) LIMITED持股比例1.81%,持股数2,614,762股;自然人股东邵凯持股比例1.74%,持股数2,520,000股;自然人股东张翼飞持股比例1.31%,持股数1,890,000股;自然人股东陆晋泉持股比例1.26%,持股数1,820,000股。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没有与中持水务发生类似业务。

  3.中持水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经核查,中持水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漯河市马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

  2.项目规模:项目总规模为10万m3/d,本次为二期工程,扩建规模为5万m3/d,设计采用改良A2/O工艺+反硝化生物滤池+高效澄清池+纤维转盘滤池工艺

  3.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8582.60万元

  4.运作模式:该项目采用BOT模式运作

  5.项目合作期:30年(含1年建设期)

  6.项目回报机制: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控制价1.507元/吨,联合体投标金额为1.5元/吨

  (二)拟注册公司基本情况

  1.拟注册公司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城发水务(漯河)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柒佰捌拾贰万陆仟元整(¥37,826,000.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住所: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镇陈岗村南107国道东300米(以工商登记为准)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经营期限:30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营范围:市政污水、村镇污水、工业污水的处理;污水处理的相关技术服务;废水肥料加工;污泥接种技术服务;再生水处理、供应和销售;污水厂、泵站的建设和管理;污水水质检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承接市政工程的施工、维修、养护;污水管网、污水泵站等排水设施的运营管理;河道、泵闸等水利设施运营管理;承建河湖水系工程、生态建设工程。(以工商登记为准)。

  出资比例:城发环境认缴注册资本数额为人民币贰仟玖佰玖拾伍万捌仟壹佰玖拾贰元整(¥29,958,192.00),占注册资本金的百分之七十九点二(79.2%);中持水务认缴注册资本数额为人民币叁拾万贰仟陆佰零捌元整(¥302,608.00),占注册资本的百分之零点八(0.8%);漯河城发认缴注册资本数额为人民币人民币柒佰伍拾陆万伍仟贰佰元整(¥7,565,200.00),占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20%)。

  出资方式及期限:三方出资方式均为货币(人民币)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在项目建设期内由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根据工程需求及进度分批出资到位。

  (三)本次交易后,城发水务(漯河)有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

  (四)《股东出资协议》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五)城发水务(漯河)有限公司为拟新设立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法人因共同对外投资形成的关联交易,系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各自按照认缴出资金额确定在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相关投资均是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股东出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金额及出资方式

  公司、中持水务、漯河城发拟认缴出资人民币37,826,000.00元设立城发水务(漯河)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其中:甲方城发环境认缴注册资本数额为人民币29,958,192.00元,占注册资本金的百分之七十九点二(79.2%);乙方中持水务认缴注册资本数额为人民币302,608.00元,占注册资本的百分之零点八(0.8%);丙方漯河城发认缴注册资本数额为人民币7,565,2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20%)。所有股东认缴出资在项目建设期内由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根据工程需求及进度分批出资到位。

  (二)拟注册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组成安排

  1.董事会组成。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公司董事会共有3名董事,其中股东城发环境推荐1名董事,股东漯河城发推荐1名董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名,从城发环境推荐的董事中产生,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管理人员组成。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名。

  (三)拟注册公司财务会计。由城发环境合并财务报表。

  (四)拟注册公司经营期限。经营期限为三十(30)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计算,经各出资方协商一致决定提前解散除外。

  (五)其他约定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的,各出资方可以根据协议原则、协议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相抵触。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出资方可以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协议生效条款。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盖章并经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合作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组建项目公司,与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顺利推进漯河市马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的建设、投资和运营。

  (二)存在的风险

  污水处理项目一般存在如下风险:一是政府是否按时按约付费、调价;二是污水处理量不足,影响项目公司收入的风险。

  针对以上风险,一是公司已经明确将项目入省PPP管理库作为签订项目协议的前置条件,确保项目合法合规,提高财政支付保证;二是在签订的PPP合同中约定,政府方如不按照实施方案中约定的保底处理量和调价机制履行合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是在PPP合同中具体细化调价机制的操作步骤和时间节点,使调价方案具有可执行性;四是在污水管网修复方面与市政府及城管局保持密切对接,提高污水管网收水效率,有效保障污水量。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完成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后续同类项目的拓展,提高相关业务规模和行业市场占有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将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如本次交易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本公告所述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536.1092万元,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于签署《城发水务(漯河)有限公司出资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漯河市马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项目,签署《城发水务(漯河)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有助于公司在污水处理领域业务的开展。公司与联合体成员以及关联法人共同投资组建项目公司,是为了充分发挥各自在行业、技术、市场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城发水务(漯河)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协议;

  (四)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0-025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本次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城发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水务”)与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城发”)签订《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含税价人民币4490.38万元。

  2.城发水务与漯河城发同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背景及主要内容

  漯河城发拟对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城发水务具备污水处理项目质量提升相关专业化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拟签订《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由城发水务为该提标改造项目提供设备采购及指导安装服务,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人民币4490.38万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专业环保板块公司,城发水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漯河城发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城发水务和漯河城发均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河南城发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与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红兵先生、李明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00MA40T8LE29

  住所: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与嵩山路交叉口中国银行大厦16楼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涛

  注册资本:贰拾亿圆整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12日

  营业期限:2017年04月12日至2047年04月11日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的建设及管理;城市绿化的建设及管理;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与利用;污水处理、静脉产业园、城市新环卫、垃圾发电等城市公共服务性项目的建设及管理;公益项目的建设及管理。

  股权结构: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00.00万元,持股比例50%;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00.00万元,持股比例50%。

  (二)历史沿革

  2017年2月9日,漯河市人民政府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漯河市人民政府指定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河南投资集团指定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按照经营性资产和对等货币以50%:50%共同出资成立漯河城发。

  2017年4月12日,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漯河城发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1100MA40T8LE29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住所为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与嵩山路交叉口中国银行大厦16楼,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

  (三)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漯河城发于2017年4月成立,近三年主要负责漯河市沙南、沙北、马沟三个市级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和管理,其中沙南、沙北污水处理厂为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首期出资资产,日处理污水分别13万吨、6万吨;马沟污水处理厂为漯河城发新建项目,2018年8月正式运营,日处理污水5万吨。漯河城发与漯河市城市管理局分别就沙南、沙北、马沟三个污水厂签订了运营协议,漯河城发根据实际处理污水量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漯河城发2018年度、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2019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

  (四)关联关系说明

  子公司和漯河城发均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经核查,漯河城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项下的设备及服务。

  (二)关联交易价格

  经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友好协商,该交易标的的价格为含税价人民币4490.38万元。

  四、《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买方)

  乙方:河南城发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卖方)

  (一)合同货物和服务

  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项下的设备及服务,包括:

  1. 城发水务根据合同规定须向漯河城发提供的一切设备(包括设备主体、设备附件、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含易损件/消耗性材料,下同)、专用仪器仪表和工具等、专用软件、技术文件(含技术资料)和相应材料,以及货物的包装运输、装卸、仓储等;

  2. 城发水务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服务,包括:设计(含系统设计和接口设计)、设计联络、工厂设计、工厂检验、出厂验收、现场安装指导、系统调试、联调、项目管理、接口管理、培训、试运行、验收、技术支持、质量保证期内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及合同中规定城发水务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二)合同价格

  双方同意漯河城发接受城发水务提供上述货物和服务的价格为含税价人民币4490.38万元,其中:设备含税价4306.00万元,安装服务含税价184.38万元。

  合同价格为现场交货价,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三)付款方式

  采用分阶段支付的方式。城发水务在完成相应合同义务后以书面形式要求漯河城发付款并向漯河城发提交有关单据,漯河城发按合同规定审核后支付,支付货币为人民币。

  (四)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货物到达工地且开箱检验并出具检验记录文件之日,成为漯河城发的绝对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不免除城发水务的质量责任。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出竣工验收证书之日止由城发水务及施工安装单位承担。在此期间之内, 城发水务应对货物或部分货物不论由于什么原因而可能出现的任何损失和损坏负责,弥补费用自理。

  五、合作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漯河城发拟对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城发水务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化功能,由城发水务为该提标改造项目提供设备采购及指导安装服务,共同推进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后将产生一定利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具有有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本公告所述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536.1092万元,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七、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系经各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一致的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签订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子公司与关联法人签订《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合同的签署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通过上述议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

  (六)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0-026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

  设备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

  1.本次交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城发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水务”)与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城发”)签订《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含税价人民币1859.58万元。

  2.城发水务与漯河城发同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背景及主要内容

  漯河城发拟对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城发水务具备污水处理项目质量提升相关专业化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拟签订《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由城发水务为该提标改造项目提供设备采购及指导安装服务,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人民币1859.58万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专业环保板块公司,城发水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漯河城发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城发水务和漯河城发均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河南城发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与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红兵先生、李明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00MA40T8LE29

  住所: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与嵩山路交叉口中国银行大厦16楼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涛

  注册资本:贰拾亿圆整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12日

  营业期限:2017年04月12日至2047年04月11日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的建设及管理;城市绿化的建设及管理;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与利用;污水处理、静脉产业园、城市新环卫、垃圾发电等城市公共服务性项目的建设及管理;公益项目的建设及管理。

  股权结构: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00.00万元,持股比例50%;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00.00万元,持股比例50%。

  (二)历史沿革

  2017年2月9日,漯河市人民政府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漯河市人民政府指定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河南投资集团指定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按照经营性资产和对等货币以50%:50%共同出资成立漯河城发。

  2017年4月12日,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漯河城发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1100MA40T8LE29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住所为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与嵩山路交叉口中国银行大厦16楼,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

  (三)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漯河城发于2017年4月成立,近三年主要负责漯河市沙南、沙北、马沟三个市级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和管理,其中沙南、沙北污水处理厂为漯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首期出资资产,日处理污水分别13万吨、6万吨;马沟污水处理厂为漯河城发新建项目,2018年8月正式运营,日处理污水5万吨。漯河城发与漯河市城市管理局分别就沙南、沙北、马沟三个污水厂签订了运营协议,漯河城发根据实际处理污水量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漯河城发2018年度、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2019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

  (四)关联关系说明

  子公司和漯河城发均受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经核查,漯河城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项下的设备及服务。

  (二)关联交易价格

  经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友好协商,该交易标的的价格为含税价人民币1859.58万元。

  四、《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买方)

  乙方:河南城发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卖方)

  (一)合同货物和服务

  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项下的设备及服务,包括:

  1.城发水务根据合同规定须向漯河城发提供的一切设备(包括设备主体、设备附件、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含易损件/消耗性材料,下同)、专用仪器仪表和工具等、专用软件、技术文件(含技术资料)和相应材料,以及货物的包装运输、装卸、仓储等;

  2.城发水务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服务,包括:设计(含系统设计和接口设计)、设计联络、工厂设计、工厂检验、出厂验收、现场安装指导、系统调试、联调、项目管理、接口管理、培训、试运行、验收、技术支持、质量保证期内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及合同中规定城发水务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二)合同价格

  双方同意漯河城发接受城发水务提供上述货物和服务的价格为含税价人民币 1859.58万元,其中:设备含税价 1780.00万元,安装服务含税价79.58万元。

  合同价格为现场交货价,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三)付款方式

  采用分阶段支付的方式。城发水务在完成相应合同义务后以书面形式要求漯河城发付款并向漯河城发提交有关单据,漯河城发按合同规定审核后支付,支付货币为人民币。

  (四)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货物到达工地且开箱检验并出具检验记录文件之日,成为漯河城发的绝对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不免除城发水务的质量责任。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出竣工验收证书之日止由城发水务及施工安装单位承担。在此期间之内,城发水务应对货物或部分货物不论由于什么原因而可能出现的任何损失和损坏负责,弥补费用自理。

  五、合作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漯河城发拟对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城发水务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化能力,由城发水务为该提标改造项目提供设备采购及指导安装服务,共同推进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后将产生一定利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具有有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本公告所述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536.1092万元,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七、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系经各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一致的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签订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子公司与关联法人签订《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合同的签署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通过上述议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

  (六)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0-027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

  (七)出席或列席对象:

  1. 2020年4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3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上述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签署《城发水务(漯河)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河南城发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与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子公司河南城发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与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设备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0年4月3日刊登的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提案编码具体如下: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8:30-12:00、14:30-17:30)

  (三)登记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

  2.联系人:易华

  3.电 话:0371-69158399

  4.传 真:0371-69158399

  5.邮 箱:[email protected]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性质和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85”,投票简称为“城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